機動車已經無法繼續使用,
想要辦理報廢該如何辦理呢?
請往下看吧!
特別提示:
1.網約車行駛里程達到60萬千米時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千米但使用年限達到8年時,退出網約車經營。
2.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的,按照網約車報廢標準報廢。
3.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的,按照該類型營運載客汽車報廢標準和網約車報廢標準中先行達到的標準報廢。
3.需保留原號牌號碼的(使用原號牌號碼一年以上,兩年內提出申請的),辦理注銷前,需將相關車輛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圖文|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
編輯|林佳莉
責編|楊姍姍
審核|陳 寧
終審|黃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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